成都实施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工程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成都市大力实施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工程,着力提升企业创新资源配置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构建企业主导的产业技术研发创新体系,促进成果转化和科技经济一体化发展。
一、着力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一是支持建立高水平企业研发机构。对新获批国家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的企业给予100万元补贴;对新组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学研联合实验室的企业给予20—30万元补贴;对世界500强、国内100强企业来蓉设立的独立研发机构,经认定可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资助。
二是鼓励企业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对牵头承担国家重大专项、科技支撑计划等项目的企业,给予到位资金的10%、最高200万元配套支持;对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成功实现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企业,按技术合同实际发生额的2%、最高200万元给予补贴;加大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配套支持力度,激励中小微企业开展技术创新。
三是扶持企业拓展市场。设立科技应用示范工程专项,支持企业在智能交通、数字城管、协同医疗、教育信息化、现代物流、公共安全、现代农业、文化创意和智慧旅游等领域,开展技术集成应用示范,推广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及服务模式。
二、着力加快企业创新人才聚集
一是引进聚集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对企业引进长期项目的人才,给予100万元专项资金资助;对上述人才带项目、带技术在蓉或来蓉创办独立纳税企业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对入选“成都人才计划”顶尖创新创业团队项目、青年项目和海外短期项目的分别给予500万元、50万元、50万元资助。
二是推动高校院所人才服务企业。设立高校院所人才创新创业资助专项,对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在蓉创办企业的,可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对符合条件的高校创业人才给予20万元资助、创新服务人才给予10万元资助。
三是培育企业创新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实施新兴产业人才联合培养计划,开展企业急需博(硕)士“市校企”联合培养,给予最高50%的学费资助。实施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一批企业急需、产业紧缺的高技能型人才,推动技术攻关、工艺提升和技艺传承。
三、着力构建企业多元融资体系
一是建立天使投资引导及激励机制。引导组建天使投资基金,支持对天使投资基金引导性参股。对获得天使投资的我市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给予所获投资额的10%、最高100万元的创业补助;对由创投机构投资和引进并入驻市级以上孵化载体的市外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按投资额给予10%、最高100万元的创业补助。
二是完善债权融资补偿补助机制。设立企业债权融资风险资金池,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企业需求开发信用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产品。引导企业加强信用管理,对参与信用评级的企业给予50%评级费用补贴。对以信用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企业,按担保费用的50%、给予最高20万元的补助,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30%、给予最高50万元的利息补助。
三是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对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每户最高50万元资金补贴。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海外证券市场发行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励。
四、着力打造企业创新发展载体
一是提升产业园区创新能力。建设天府新区创新驱动改革试验区,鼓励在产业规划、财政税收、科技金融、股权激励、人才引进等方面先行先试和重点突破。加强成都高新区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科技园区。支持产业园区承担国家和省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引进集聚一流的研发、教育培训、检测检验等机构并向企业开放服务。
二是共建科技产业园区(基地)。支持高校院所集聚区探索建立特色知识经济圈和科技园区,鼓励产业集中发展区联合共建地校(院)科技创新产业园,支持特色产业区吸聚高校院所资源共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促进企业和创新要素聚集发展。
三是完善科技孵化培育体系。对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及创投机构共建创业苗圃的运营机构,可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对新建孵化器的运营机构,可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对建设各类科技企业加速器(中试基地)和地校(院)科技产业园区(基地)的运营机构,可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0万元的补助。
五、着力拓展企业新产品市场空间
一是建立企业新产品推广应用制度。搭建信息平台,发布成都产自主创新产品、战略性新兴产品推荐目录;完善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制度,对经认定的市级战略性新兴产品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鼓励企业创新商业模式,积极开拓先导性市场,经认定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在政府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中,鼓励市内外各工程(项目)设计单位推介应用本市企业自主创新产品。
二是开展科技示范带动市场应用。设立科技应用示范工程专项,通过部门联动,市、区(市)县协同,在智能交通、数字城管、协同医疗、教育信息化、现代物流、公共安全、现代农业、文化创意和智慧旅游等领域,开展技术集成应用示范,推广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及服务模式。
三是支持企业抢占市场制高点。支持企业制定标准,对企业主导制定并获批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分别一次性给予60万元、40万元、20万元资助;鼓励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制定联盟标准,对形成联盟标准的给予20万元资助。鼓励企业争创国家级品牌,对新获行政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六、着力优化企业创新创业环境
一是促进企业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专项服务,建立行业专利数据库并向企业开放,开展行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和预警,实现工业园区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全覆盖。对新入选的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支持。
二是完善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规划建设科技创新服务广场,聚集国内外高端科技服务资源,为企业提供创新研发、技术交易、知识产权、投融资、商业咨询等专业化辅导和高端化综合科技服务。设立科技中介服务扶持专项,支持行业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牵头组建新型产业研究院和技术转移机构,开展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
三是营造支持科技创新创业氛围。大力弘扬崇尚科学、尊重人才、勇于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风尚,加强自主创新政策、重大科技成果和创新创业典型宣传。加强对外开放合作,支持企业开展国际科技交流活动,参与国际科研项目,提高国际科技合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