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四举措推动创新创业主体激活
发布时间:2015-12-24 10:22:31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一是积极招才引智,吸引高层次人才、创新型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有突出贡献人员到高新区创新创业。设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从安家补助、租房补贴、工作生活补助、创新创业资助等多方面对优秀人才给予扶持,并优先照顾优秀人才的配偶就业、子女就读。
二是设立创新创业扶持专项资金,对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带动就业多、税收贡献大的优秀创业项目,给予一定数额的项目补贴或奖励;对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创新创业大赛到高新区落地转化的优秀项目和大赛获奖项目给予一定数额的项目补贴,创新创业项目入驻高新区各类创新创业载体的,在孵化期内,给予一定的房租补贴,对外地来高新区创业人员优先提供公租房。
三是鼓励支持高校到高新区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和创新创业园,吸引大学生到高新区创新创业。对在高新区设立并正常运行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或创新创业园,视其引进创新创业团队数量、质量及服务水平等每年给予10-50万元专项补助。
四是大专院校教师、在校大学生及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到高新区注册创办科技型企业的,视项目团队水平、技术创新性和先进性、产业化前景等,给予0.5—3万元种子资金扶持,孵化期间享受拎包入住、租用公租房租金优惠、政府购买会计服务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