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启动区县科技进步考核暨乡镇科技进步示范
发布时间:2005-04-14 14:17:46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3月30日,泸州市人民政府颁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区县科技进步考核暨创建科技进步示范乡镇的通知》,在全市正式启动区县科技进步考核暨乡镇科技进步示范。区县科技进步主要考核科技工作领导情况、科技能力建设、科技投入、科技产出、经济发展、科技工作的特色及绩效等六个方面,通过考核由市政府授予“泸州市科技进步先进区县”称号。乡镇科技进步示范主要包括建立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坚持体制、机制创新,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农村科技服务能力;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优化产业结构,改善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加快城镇化进程,依靠科技保护生态、合理利用资源等四个方面,通过考核由市政府授予“科技进步示范乡镇”称号给予奖励,并在申报重大科技示范及产业化项目时,同等条件下市级有关部门优先立项予以支持,对在创建科技示范中的创新性研究成果,可作为科技成果申报科技进步奖。区县科技进步考核暨创建科技进步示范乡镇活动每两年进行一次。
(泸州市科技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