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出台企业上市融资的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09-03-12 15:12:02
信息来源:南充市科技局
为抢抓资本市场机遇,推进企业上市直接融资,南充出台《关于鼓励和促进企业上市的意见》,通过实施财政资金奖励等方式,对上市企业给予重奖。
《意见》指出,根据上级相关政策规定,南充将全力引导、培育、激励和服务企业上市。到2012年,挂牌上市企业及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上市的企业新增2户,力争5户,完成上市改制的拟上市企业达到15户。《意见》要求,要通过实施财政资金奖励、股改纳税补助、股改规费优惠、纳税贡献补助、信贷倾斜支持等扶持措施,鼓励和促进企业上市。其中,对完成上市辅导验收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企业,融资额(减除发行费用,下同)在2亿元以下的(外币融资按国家当时汇率换算成人民币,下同),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融资额在2亿元至4亿元之间的,一次性奖励150万元;融资额在4亿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已上市企业通过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成功再融资且再融资60%用于投资南充项目,融资额在2亿元以下的,一资性奖励100万元;融资额在2亿元至4亿元之间的,一次性奖励150万元;融资额在4亿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在海外以红筹股、蓝筹股等间接方式上市,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进入指定账户,经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验资证明后,市政府对该上市实体给予一资性奖励100万元。
实现买“壳”上市并将公司注册地迁至南充市内的,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通过收购兼并等资本运作方式绝对控股南充市外上市公司的本市企业,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