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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条财处
- 发布日期:2014-03-18 17: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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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资格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项目申报的准备工作,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7]12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科技部将继续开展引导基金资格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业投资机构申请引导基金项目之前,需首先提交资格申请,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受理申请后根据《暂行办法》所规定的相关条件对创业投资机构进行核查,并公布符合条件的机构名单,核查通过的创业投资机构可申请2014年度引导基金各类项目。
二、请各有关创业投资机构,按照《暂行办法》关于创业投资机构的条件要求,认真填报引导基金资格申请材料。
三、请将以上申报材料两份于
四、截至2013年底已通过引导基金资格审查的创业投资机构,可直接申请2014年引导基金项目,不需再次提交资格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资格申请材料目录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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