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答复—关于支持南充市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创建国省级高新区的建议
吴小可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南充市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创建国省级高新区的建议》(第119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关心和支持是我们做好科技工作的力量源泉和信心支撑。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是我省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创新驱动,引领区域产业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的引擎,是推动各类创新要素聚集,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有效载体。我厅经过认真研究,结合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十八大以来,我厅积极推动省级高新区建设发展,并牵头省级高新区认定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国家级高新区8个,省级高新区3个。去年,省委、省政府将高新区建设发展工作列入全面创新改革试验“9张清单”加以推进,我厅也在去年国家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工作中,推荐上报国家备案高新区20家,其中,包括现有国家高新区8个、省级高新区3个,新申报高新区9个(含南充市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根据有关规定和现实情况,我们对试验区建设发展做如下建议。
如果去年申报国家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成功,可直接认定为省级高新区;如果没有列入国家备案,则按照今年新出台的川办函〔2017〕1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准备相关资料重新申报,希望试验区继续做好高新区建设基础工作,进一步提升园区创新能力,大力吸引和培养创新人才,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加强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加强研发平台和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制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我们将加强跟踪指导,积极推进试验区创建申报高新区有关工作。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政协四川省委员会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