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屏山县政府出台《屏山县创新创业人才特殊激励实施细则》。从2014年1月以来,对携带国家专利项目或高新技术项目来屏山创业发展的企业家人才和创新型人才,由县财政一次性无偿提供不少于5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对领办特色产业项目且年产值达5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带动群众产业致富50户或100户以上的创业型人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除外),分别由县财政一次性无偿提供不少于15万元或30万元的产业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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