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验收评价流程:项目单位自评→提交申请→材料审核→审核验收评价→结论确认→成果登记。全程线上办理,无需纸质材料。具体如下:
项目单位自评:项目负责人向项目牵头单位申请开展自评。项目牵头单位根据本单位确定的自评流程和要求开展自评,出具经费使用合规承诺及说明和项目自评意见。
提交申请:项目牵头单位完成自评后,项目负责人在信息系统填报项目验收评价申请表(应填写科技报告的项目,应先完成科技报告),按要求提供相关验收评价材料(有调整事项需提交相关调整审批资料、项目验收评价报告(审核验收评价)等)。
材料审核:承担单位和推荐单位审核完善材料。
审核验收评价:科技厅相关处室审核技术指标并出具结论。
结论确认:承担单位确认结论。
成果登记。
专家验收评价流程:提交申请(含纸质材料)→材料审核→专家评审→成果登记→结论确认 。
此外,也可参考 http://202.61.89.120/html/cjwt/354.html 。
需注意,立项经费2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实行审核验收评价,由科技厅项目管理处(室)直接审核;立项经费2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专家验收评价,由科技厅组织专家组进行。 项目牵头单位应在项目执行期满后3个月内申请验收评价;下设课题的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可延长至6个月。若项目提前完成任务,执行期过半后即可申请 。